日期:2024-09-12 16:44
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按期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
二、加价标准
对加收对象全部网购电量(市场化交易电量、电网企业代购电电量)加收差别电价。加收对象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方式运输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下同);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3元;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6元。
三、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协调差别电价政策制定和完善,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和调整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