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发布关于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9-12 16:44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国网唐山供电公司:
  为全面提高唐山市钢铁行业环保治理水平和产业竞争力,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1081号),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结合唐山市具体工作实际,就完善我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通知如下:
  一、实施差别电价的范围
  对全市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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