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日期:2024-07-25 16:4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降至0.2%以下。其中,皖北六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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