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继续对原产于欧盟等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征收反倾销税
日期:2024-07-23 16:48
  商务部7月22日发布公告,决定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欧盟、英国、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原产于株式会社POSCO的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继续按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执行价格承诺。自2024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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