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24-07-16 16:36
园区。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确保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四)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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