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布《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日期:2024-03-29 09:24
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
  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预报预测,完善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
3/5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2/26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