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公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
日期:2023-07-24 16:12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连续5年开展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建立了以新药为主体的医保准入和谈判续约机制,推动一大批独家品种的抗癌药、罕见病用药通过谈判以适宜价格纳入医保。随着医保药品谈判常态化的推进,续约品种数量越来越多,为了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地使谈判成功品种顺利续约,国家医保局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调整并公布了《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包括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简易续约和重新谈判等协议到期后不同情况下的续约规则。国家医保局介绍,本次调整完善的主要方面包括:
  (一)支付标准调整规则基本覆盖药品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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