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14 14:03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国家防总于13日20时针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国家防总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已覆盖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四川、甘肃等7省(自治区),并加派1个工作组赴黑龙江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会商强调,本轮东北地区强降雨过程与前期降雨区高度重合,防洪风险不断叠加,特别是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交界地区是强降雨区域,必须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各地要重点压实基层防汛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到灾害防御的最后一米,密切监视雨水情发展,滚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