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日期:2024-07-25 16:43
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特别用途等因素外)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支持清洁运输企业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在中心城区先行开展新能源渣土车推广试点工作,合肥等有条件的市引导在新建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推动省、市属国有企业先行推进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加快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建设,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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