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机构存在鱼龙混杂现象,也使化工行业深受其害。少数环评机构弄虚作假损害的不仅仅是环评机构的声誉,也直接损害了他们的用户包括化工企业的环保形象,破坏了我国的环境,对环评机构行业的害群之马必须从重打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化工央企安全环保主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了解,虽然我国对环评机构资质和业务范围有明确规定,但少数无良机构采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手段骗取资质,或超范围开展业务。事实上,环评造假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6月份,河南省环保厅对在2012年考核中出现超范围承接项目、弄虚作假等问题的20家在豫备案的环评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分别作出处理。据记者统计,全国各省市今年陆续对300余家环评机构考核查出同类问题并进行了相应处罚。
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查出若干例这类造假环评机构,且处罚力度逐年加大,然而同类问题仍然屡禁不止。
一所著名大学的环境学院的教授提出:“出现环评机构造假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机制问题。环评公司只对业主负责,出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一些环评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沦为业主单位雇佣的‘打通环评环节’的公司。而负责环境报告审批的环保部门,往往只重视‘程序是不是合理’,而极少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处罚过轻也是屡禁不止的关键。”某化工企业环保工作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认为:“就化工行业而言,环评造假不仅仅是环评机构一家的事,一些化工企业也有责任,比如有的化工企业为了项目能够顺利获批,就专门找那些给钱就能出报告、甚至帮助企业开展环评公关的环评机构;而个别环保部门明里暗里为企业指定环评机构进行环评,这些环评机构其实和环保部门有着利益关系。”
对环评机构和项目单位存在的违规造假问题,国家正试图通过修改立法从根本上进行治理。今年10月份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修订,规定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严重失实,对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还应当与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企业上项目首先要过环评关,但个别环评机构收了企业的钱,就按企业的要求行事,对环评报告极不负责任,弄些假数据糊弄。而且环评过程缺乏公众监督,也不透明。
怎样纠正这一现象成为今年治理的重点。专家们一致认为,环评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是治本之策。改变的办法一是尽早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环评机构不再直接从项目单位获得业务机会,而是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竞标平台来获得,增加环评机构自身的独立性;二是环评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此一来,无论是环评机构还是参与的专家,都不可能为所欲为。
如此看来,环评过程缺乏公众监督和公开透明,是环评可以随意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应该鼓励公众、媒体、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到化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