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甲醇汽车试点启动暨首批微型甲醇邮政车交车仪式在位于宝鸡市蔡家坡的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举行,完全依靠M100甲醇燃料提供动力的首批15辆汽车交付宝鸡市邮政局使用,开展为期2年的试运行,标志着陕西甲醇汽车试点正式拉开帷幕。继山西和上海M100甲醇汽车试点后,我国甲醇燃料推广再迈大步。
作为全国两省一市(山西、陕西、上海)3个甲醇汽车试点省市之一,陕西计划在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和汉中5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此次宝鸡率先启动运行的甲醇汽车,是陕西通家公司研发生产的10辆甲醇微型客车和5辆甲醇微型厢式运输车,M100甲醇燃料由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配提供。待其他4市试点启动运行后,还将陆续投入10辆陕汽集团研发的甲醇载重车和90辆吉利公司研发的甲醇小轿车用于试点。通过2~3年试点运行,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的各项数据采集及全面评价,为陕西乃至全国甲醇汽车产业化发展积累经验。
“作为甲醇汽车试点的燃料生产供应单位和加注站建设单位,我们确定了专人进行甲醇燃料生产、储运、数据采集等,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同时建立了三级服务网络,配备专车和设立咨询服务热线。”延长中立新能源公司总经理郭鹏飞说。
目前,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开发完成了多种微型专用车、皮卡及新能源汽车,并陆续投放市场。作为实施甲醇车试点运行的企业之一,2012年3月该公司联合长安大学、东莞传动电喷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启动甲醇汽车设计开发,已完成甲醇汽车设计、开发、试制、生产等,具备批量生产能力。陕西省在长安大学成立了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数据采集中心,负责试点运行期间的数据汇总、各项跟踪检测、数据库建立和阶段性评估等。
陕西省工信厅副厅长王虹安在交车仪式上表示,甲醇汽车试点运行要合理定位,从安全运行角度出发,进一步细化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据悉,陕西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除严格执行工信部制定的12项数据采集表外,还增加了添加剂检测表、M100甲醇燃料出厂检测数据表、甲醇燃料加注站日加注数据表、甲醇燃料调配中心统计表、试点甲醇车辆信息表等8项内容,为科学评价甲醇汽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