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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推出12条措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636
核心提示:  近日,海关总署出台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12条重点措施,围绕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助力京津冀地区打造全
   近日,海关总署出台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12条重点措施,围绕重点行业产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助力京津冀地区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

  12条重点措施包括构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建设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三地空港智慧口岸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助力京津冀打造世界级机场群、港口群;促进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协作开展中欧班列业务、国际邮件业务等。

  12条措施聚焦新兴产业、重点行业发展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类商品保供稳链,如对精密仪器设备、生物医药、粮食能源进口等予以跨关区一体化通关、免税等改革,通过强化三地海关间的监管协作予以支持保障,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推动区域内航空口岸、铁路场站试点“直提直装”创新模式,支持区域性“单一窗口”建设。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京津冀地区实现外贸进出口4.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规模占同期全国外贸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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