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文字实录:
张昕:各位媒体朋友们,下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去年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情况和今年以来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2021年,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实现了“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面对大疫大灾、煤炭价格最高、煤炭产量最大、保供任务最重前所未有复杂严峻形势,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国矿山共发生事故356起、死亡503人,同比分别下降16%和12.7%。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全国煤炭产量41.3亿吨、同比增长5.7%,创历史新高,煤矿发生事故91起、死亡178人,同比分别下降26%和21.9%,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44,同比下降24%。过去的一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泛开展安全宣讲教育,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营造安全发展良好氛围;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出台系列制度措施,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进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分类处置909座“头顶库”安全风险;积极指导地方开展事故救援,成功救出74名被困人员,对4起重大事故挂牌督办、约谈问责、警示教育。
二是着力抓好煤炭安全保供。成立煤炭安全保供工作专班,出台增产保供政策,坚守安全底线,优化核增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批准207处煤矿临时增产保供,增加产量1.1亿吨;各地对保供煤矿开展“一对一”会诊服务,督促煤矿上级公司向保供煤矿派驻工作组、签订包保责任书,确保煤矿稳定保供、安全保供。
三是扎实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制定140项攻坚任务,出台《煤矿防灭火细则》等标准,协调中央财政资金治理煤矿重大灾害和尾矿库,开展矿山外包工程等“四个专项整治”,完成138处冲击地压矿井、西北水害严重地区煤矿专家技术会诊,督促山东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共排查隐患45.2万个,清理外包队伍461支。
四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组织开展采掘接续、防溃水溃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露天改井工、汛期水害防治和尾矿库、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等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矿山事故及风险分析研判,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瓦斯超限等警示信息,精准化解一大批重大灾害风险。
五是切实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开展煤矿“9+4”、非煤矿山“7+30”重点地区和企业安全督导,组织5轮煤矿异地监察执法、2轮非煤矿山异地执法督查。全年共执法检查9.7万余矿次,查处重大隐患1649个。
六是持续提升矿山安全保障水平。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煤矿企业投入建设资金727.8亿元,达到三级标准化以上煤矿2508处;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813个;着力推进“一优三减”,“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煤矿达1914处,转隶清退劳务派遣工7.96万人,取消夜班采掘作业煤矿436处;努力提升人员素质,累计培训矿山从业人员68.3万人次,补贴培训资金3.9亿元。
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至2月,共发生矿山事故25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下降46.8%和43.7%。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临着矿产品价格持续高位、复工复产相对集中、重大灾害日趋严重、采掘接续紧张等带来的风险和挑战,近期贵州、云南等地接连发生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法治意识淡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基础薄弱、监管监察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亟待解决。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巩固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着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着力完善监管监察机制,攻坚克难、标本兼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