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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北海码头天然气罐火灾事故教训 广西加强危化风险防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5  浏览次数:1094
核心提示: 广西应急管理厅14日介绍,为深刻吸取国家管网集团北海LNG11.2着火事故教训,广西各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警示约谈相关企
       广西应急管理厅14日介绍,为深刻吸取国家管网集团北海LNG“11.2”着火事故教训,广西各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警示约谈相关企业,持续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1月2日,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着火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对此,广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各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等重点部位特殊作业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对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全部必须进行升级管理。

广西应急管理厅介绍,北海市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要求全市范围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暂停动火,共排查检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企业328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017处,行政处罚16家。

北海市同时聘请专家对铁山港6家石化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119项,对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

排查整治行动期间,防城港市发现当地一家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天然气输送管道上方,临时搭建一处居住有200余名作业人员的施工板房,存在群死群伤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该市安委办立即下发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要求该公司3天内拆除板房,迁走施工人员。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落实整改完毕。

广西安委办还召开安全生产约谈警示视频会,对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全面反省,要求各有关企业充分认识特殊作业过程的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报送工作。

近日,以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一级巡视员王啟明为组长的,国家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第二督导组,到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等地,督导大型油气(原油、LNG)储存企业、城镇建成区成品油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广西应急厅对查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广西中石油储备油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问题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隐患的闭环整改、消项管理。

据悉,今年以来,广西应急厅已完成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将企业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数据库,实现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分级分类监管。化工专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红、橙”的6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回头看”工作,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目前,广西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已接入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95家,接入率达到100%,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罐区和涉及18种重点工艺装置的重大危险源装置、设施区域监测预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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