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5月各巡查组将进驻淄博、东营、泰安、临沂四市开展巡查
从山东省政府4月14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获悉,原定于年底完成的安全生产巡查第一轮全覆盖将提前至上半年完成,其中,上合组织峰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部署落实情况为巡查重点。在3月完成对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四市巡查的基础上,5月各巡查组将进驻淄博、东营、泰安、临沂四市开展巡查。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在巡查基础上,我省将采取“1+28”安全生产整治模式,“1”即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28”即28个行业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整治由省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各分管部门按“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也都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查安全风险管控是不是到位,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的要求,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风险、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河北省:部署开展涉水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迅速开展涉水企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以坚定的决心和力度,坚决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地要集中对辖区内所有涉水排放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排污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要逐企业、逐工艺、逐管线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摸清涉水企业底数,全面掌握涉水企业排水去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拉条挂帐,销号管理。
强化违法案件查办。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联合公安机关采取日常检查与夜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涉水企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以及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偷排偷放、恶意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惩重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北省环保厅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地方和责任单位,将由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监察建议,并督促地方党委、政府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认真排查整治、不严格履行执法或监管责任的市、县环保部门,省环保厅予以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养痈为患。
湖北省: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启动四个督察组进驻四市州
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吴琦、王忠法、尹维真、杨有旺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环保厅4位厅级干部担任,分别负责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4月14日,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4个市(州)均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汇报会。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保决策部署落地、建设生态强省的关键一招,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亮剑之举,也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抓手。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3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黄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本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强化认识、查找漏洞、补齐短板的重大机遇,并要求所在市(州)各级各部门把支持配合做好省级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
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按照山西省安排,4月13日,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吕梁、晋中两市,对两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这是山西省继去年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后,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督察组指出,山西省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今年组织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就是按照山西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部门履职,压实工作责任,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吕梁、晋中两市是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首批城市,此次进驻时间大约15天。重点督察内容包括:山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环保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到的相关任务整改进展情况。督察组将对照反馈问题,查找不足,以确保中央和我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在吕梁、晋中落地见效。
两市党委政府表示,各级各部门将积极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指导,立说立行整改。同时将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举一反三,尽快补齐环保工作短板,不断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川省:钢铁煤炭电解铝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近日,四川省安监局公布了《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我省将对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并将在门户网站及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公布全省首批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经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方案提出,四川省将对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改造生产工艺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依法查处、关停并曝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4月30日前: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制定本地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执法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建立本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单。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本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清单。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在门户网站及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网站公布全省首批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
5月1日——9月30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责令立即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