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立欣指出,当前,秸秆由过去的主要用于农村生活能源和牲畜饲料,已拓展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领域。但燃料化利用率还不高,仅占总量的一成左右。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化肥等农用化学品投入逐年增加。2016年,我国化肥使用量为5984万吨,利用率36%左右。2015年农业部曾下发通知,开展化肥“零增长”行动,以生物炭为核心的炭基肥、土壤改良剂等,可最大限度地实现秸秆中的氮磷钾和有机质的高效循环利用,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施用量,提升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改良土壤环境。
赵立欣说,由秸秆炭化制成的生物炭有着较大的孔隙度和比表面积,较强的吸附力、抗氧化力和抗生物分解能力,可有效改善土壤结构和理化性质、增加土壤碳含量,因此被广泛应用于改良酸化土、沙化土、白浆土等低产土壤,被国际学术界誉为“黑色黄金”,许多国家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研究生物炭农用的理论与应用前景。
“我国生物炭研究特别是产业化应用在国际上已处于前列水平。生物炭设备、工艺流程已相当完善,能够实现自循环、达标排放、无污染。而且生物炭及其制成品“生物炭基肥”成本也逐渐降了下来,与复合肥成本大体相当。”她说。
据悉,目前,制备生物炭的设备和技术应用已在辽宁、吉林、黑龙江、贵州、河南、云南等地得到大面积推广,并带动当地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农技服务组织的发展,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生物炭毕竟是新兴产业,社会认知度还不高,业内企业大多规模偏小、资金匮乏、管理水平较低。”赵立欣说。
为此,赵立欣建议国家给予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必要的政策扶持。一是将秸秆炭化还田循环利用方案体现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战略中。
二是加大秸秆炭化还田补贴力度,提高项目所需工业用地选址、项目立项审批等效率,支持秸秆炭化还田技术快速推广。
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秸秆炭化还田-土壤改良的应用推广试验研究,特别是应用于改土施肥,以及北方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等后备耕地以及南方酸性土等退化土壤的大规模改良。
四是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减免力度。将炭基肥、土壤改良剂项目列入发改委优先鼓励项目目录,以炭基肥作为有机肥产品,对其实施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通过免收过桥过路费、发放物流补贴等,降低秸秆运输成本,解决秸秆运输难题等。
五是政企联动,实施区域性土壤改良封闭试点。鼓励政府土肥站、农科院所等优势资源,与企业形成互补。建成秸秆生物质高值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实现技术、效益、人才三方面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