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建立区域环境容量评价制度,指导排污权交易价格、环境保护税税额制定;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制度配套的相关条例、规范,提升可操作性、公平性等。
二是完善有助于大气污染治理的价格、财税、金融、信贷政策。包括对石化企业自备电站脱硫、脱硝、除尘进行电价补贴;降低环保治理设施建设贷款利息;建立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难处理废气治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完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税收减免。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公平、诚信、奖惩分明的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加强汽柴油质量、油气治理设施监督检查,严惩不达标企业。
四是强化环保治理技术指导服务。从国家层面统筹,建立与环保标准配套的可行治理技术清单,降低企业技术选择难度和风险。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对于守法优秀企业,建议媒体多给与正面鼓励和报道,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