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山西晋中市一高层住宅工程因使用聚苯板作为外墙保温材料,被当场责令停止施工,并拆除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1320余平方米。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城郊南温馨港湾小区住宅楼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住宅楼工程院内摆满了聚苯板的外墙保温材料,11层住宅建筑外墙已全面使用此聚苯板作为保温材料,且该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根本不符合防火要求,属于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而承担此次工程建设的某开发公司负责人张某在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情况下,仍进行了施工。
消防人员向该建筑工地负责人详细说明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危害,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更换符合防火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