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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提出“五步法”环保督查管理思路 9月底前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企业一律关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1144
核心提示: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新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上任后,立即提出了五步法环保督查的管理新思路,环保执法力度越来越大。环保部近日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新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上任后,立即提出了“五步法”环保督查的管理新思路,环保执法力度越来越大。环保部近日通报,要将从严治理“散乱污”企业作为强化督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2017年9月底前一律关闭。下半年环保部将从严整治环保问题,在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的同时,确保督查风暴“五步法”见效,使企业守法逐步成为常态。

  京津冀及周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9月底前全关停,将断电、断水、清场地。

  环保部7月14日通报,截止6月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已经核查出“散乱污”企业17.6万家,对无法升级改造达标排放的企业,今年9月底前将一律关闭。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开展三个月以来,强化督查组已经检查超过3.2万家企业,其中超过2万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比达到64%以上,尤其是“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违法问题数量突出。“到6月底,各地核查上报的‘散乱污’企业达到了17.6万家,9月底,要求不能进行升级改造的企业一律要进行取缔关闭。到了冬季如果发现这类问题,不但要严格处理企业,也要追责地方政府。通过强化督查,希望能解决大气污染治理中的顽疾。”

  田为勇介绍说,环保部执行非常严格的销账制度,以“散乱污”企业整治为例,对要关停的企业必须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此前,对于强化督查覆盖面过大,“环保督查影响地方经济”的说法引发了广泛关注。对此,田为勇回应,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并不会影响社会经济正常发展。“没有手续,没有治理设施,没有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三无企业在哪里都不应该存在。

  新环保部长:史上最严“环保法”发威的同时,要使督查风暴“五步法”见效

  2017年是环保部第三年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但田为勇表示,部分地区对环境违法查处力度仍显不足,京津冀地区查处案件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北、吉林等八个省区市超过50%的区县没有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

  “如果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定的几样武器都没有使用过,又怎么算是‘环保法’落地?”田为勇称,过去,环保执法只有罚款一种手段,现在,四个配套办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强制的权力。田为勇表示,将继续加大力度,促使基层执法取得实效。

  在“环保法”紧锣密鼓落实的同时,督查风暴也在遵循新环保部长李干杰的“五步法”而有序推进。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2017年6月27日新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上任。李干杰上任后的第一项公开活动,即接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第四批培训人员。会上,李干杰提出“五步法”环保督查的新管理思路。

  所谓的“五步法”,即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一套“组合拳”。

  第一步:督查,即督查人员到现场发现问题。

  第二步:交办,涉及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问题,由环保部将给当地政府发文件正式交办,即“记上了账、挂上了单”。

  第三步:巡查,环保部各司局派人巡查各地政府“挂的单”是否完成,进度如何?

  第四步:约谈,若巡查中发现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环保部将约谈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约谈后,环保部还将再派人“回头看”。

  第五步:专项督察,对于仍然“无动于衷”的地方,还将启动“机动式”“点穴式”的中央专项督察,追责到人,以保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环保督查不会停!重点督查到年底!快看看何时开始查你的厂?

  敲黑板:下半年每个月的环保督查重点?

  7-8月督查重点:督查各地是否于6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9月督查重点:9月底前,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督查各地是否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及名单制定工作,重点行业中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

  10月之后督查重点:

  (一)“小散乱污”企业10月底前取缔任务完成情况;

  (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10月底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

  (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

  (四)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情况;

  (五)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各省市环保督查时间安排?

  京津冀地区:

  督查时间:第四批督查从7月14日开始,今年每个城市要督查25轮次。

  督查范围:“2+26”城市具体为北京、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新乡、鹤壁、安阳、焦作、濮阳、开封市。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广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018年2月,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9市。

  督查力度:全省调动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山东省:

  督查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8年3月31日,为期9个月。

  督查范围:7个传输通道城市,即: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督查内容:一是重点行业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二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江苏省:

  督查时间:7月7日-8月5日

  督查范围:徐州、南通和扬州市

  督查内容:重点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63”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川省:

  督查时间:2017年5月-2018年2月(2017年11月-2018年2月为重点督查时间),为期10个月。

  督查范围:以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为重点。

  督查内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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