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随着迎峰度夏的到来,煤电油气运需求将大幅增加,局部地区高峰时段仍存在保障压力,并且运行保障还面临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严格落实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投入建设生产。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抓紧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强化煤炭产运需衔接,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电煤稳定供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企业要强化煤炭产运需动态监测分析,制定完善和认真落实保供方案,确保迎峰度夏发电用煤基本需求。煤炭生产企业要按照设计(核定)产能科学组织生产,保障稳定供应;重点产煤地区要带头落实增产保供责任。煤炭调入比例较大的地区,要围绕供需走势,把握本地区去产能的节奏和力度,去产能以“僵尸企业”为主,尽量减少生产煤矿的退出,杜绝片面追求多关快关煤矿而影响供应;要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提高社会存煤和电厂存煤能力。铁路、港航企业要强化对煤炭运输的协调,加强运力安排与运输组织,根据需求变化及早增加车皮,对存煤偏低电厂等用户优先装车。发电企业认真履行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加强与煤矿、运输企业沟通,落实所需资源和运力,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将电煤库存提升到合理水平。煤炭产运需三方要多签订量价齐全和有运力保障的中长期合同,各地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进一步提高签约履约水平。
通知还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清洁能源多发多用;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资源平稳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