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价格承诺协议自2013年8月开始生效,包含两个核心内容,一是参与企业出口到欧盟的光伏产品“最低价格”为0.56欧元/瓦,二是免征临时反倾销税的产品总量每年不超过7GW。
承诺生效之初,共有121家中国光伏企业参与其中,从2015年6月开始,欧盟委员会先后七次,取消了16家企业的价格承诺资格。
沈丹阳表示,部分企业确实存在违反协议的行为,信守承诺是中方一贯坚守的基本立场,对此类企业,中方支持按照协议的规定予以处理,不包容、不姑息。部分申请退出的企业,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主要出于摆脱价格承诺协议条款约束的目的,寻求于其有利的市场机会和空间。他同时指出,目前价格承诺的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价格承诺项下的最低限价已严重偏离市场水平价格,出现了在谈判和签订协议时无法完全预测商业模式等新情况。
近两年来,光伏组件价格出现明显下降,尤其是今年6月30日“大限”过后,全球光伏组件价格跳水,已逼近3元/瓦,比0.56欧元/瓦的欧盟最低限价低了近四分之一。
沈丹阳表示,希望欧方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最低限价水平做出适当调整,以合理的方式为价格承诺的继续平稳执行创造条件。
贸易摩擦使中国出口欧盟光伏产品数量迅速下跌。在价格承诺协定生效前的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在欧盟的销售量为12GW,此后逐年下降,到2015年,在价格承诺口径内中国对欧盟出口量仅为3.46GW。欧盟光伏装机容量也逐年下降,从2011年的22.4 GW下滑至2015年的8GW。
沈丹阳表示,欧盟如继续维持限制措施将使萎缩状况进一步恶化,也不利于欧盟气候和能源长远利益,希望欧盟尽快彻底地终止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使光伏市场恢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