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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践加强长江流域化工、矿山等企业安全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7  浏览次数:2360
核心提示: 近期,参与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四川境内化工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三处处长唐克农
 




















    近期,参与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四川境内化工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三处处长唐克农表示,要建立规划、退出、准入“三大机制”,加强省境内长江流域化工、矿山等企业安全监管。

在规划上,从严审批,对与江河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的临江临河化工企业实施搬迁,扭转当前化工企业布局散乱无序的状态。对高污染、安全风险高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化工厂及矿山企业,加快退出。同时,严格产业、安全、环境准入条件,严把新增沿江企业的准入关。

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方面,去年起,该省开展了“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等工作。

目前,除已停产企业,全省应改造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改造,应搬迁、转产、关闭人口稠密区的企业已全部完成搬迁、转产、关闭工作,98套未经正规设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全部进行了安全诊断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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