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布的《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补政策的通知》,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旨在健全支撑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农村客运等五大行业调整和发展。
具体来看,此次调整将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分类处理的思路,以2014年为基数,将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将远洋渔业油价补贴并入现有中央财政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贴,对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和渔船更新改造等能力建设给予支持;将林业油价补贴并入现有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
据了解,为支持配合2006年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09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2006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渔业和林业等5大行业油价补贴资金5040亿元。但油价补贴政策实施10年来,补贴规模刚性增长,补贴机制趋于僵化,补贴效应逐步减弱,亟须调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调整油价补贴政策,不仅是财政管理理念、支出结构和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变革,而且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改革和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政策实施方面,通知称,各地要继续实行油价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改革调整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