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核准一批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重大项目,以绿色发展促结构调整民生改善;批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
会议指出,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聚焦加快破解办证难,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更加宽松、便利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按规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办证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政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以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审批。在企业承诺符合政府告知的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后,即可当场取得相关许可。此外,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进流程标准化和网上公开办理。通过上述措施,在制度上实现办证精简提速。同时,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风险防控,以更有效地“管”促进更有力地“放”。会议要求,要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抓紧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有力有序的改革举措便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会议认为,加快建设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是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民生的绿色发展重要举措,对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有效投资需求,推动提升中国装备品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对已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工程“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和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项目予以核准。会议强调,要加强项目投资、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对核电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安全,对水电项目要深入做好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和移民安置等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