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越南财政部提出了降低苯、二甲苯、对二甲苯和聚丙烯等石化产品进口税的方案,以解决平山公司等塑料企业的生产困难。降税方案有两个。方案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苯、二甲苯、对二甲苯和聚丙烯适用最惠国待遇,进口税率为零。该方案需向平山公司退税约1000亿越盾(约2857万元人民币),并少征收约1300亿越盾(约3714万元人民币)进口税;方案二: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苯、二甲苯、对二甲苯和聚丙烯适用最惠国待遇,进口税率为1%,但对国内不生产的聚丙烯塑料颗粒实行零关税。该方案可以减少对平山公司的退税额和国家财政收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