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环境交易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中美气候减排声明,我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从2011年开始,我国启动了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纳入7个试点碳交易平台的排放企业和单位共有1900多家(其中石化企业有146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截至今年6月26日,上述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二氧化碳约2509万吨,总金额约8.3亿元。石化行业和重点石化企业一直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炼化、焦化、氟化工等企业充当了主力。
虽然我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已有多年,但还一直缺乏一套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法规,此前依照的是《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来管理运行。此次国家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将形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顶层制度设计,并具有法律约束的刚性。这有助于各方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实施、碳排放配额的分配、碳交易核查机构资质的认定等,确保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顺利运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工作安排,下一步将在7个试点省市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争取在2016年开始运行。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熊小平表示,未来国家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石化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被选择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几率很大,而且石化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也已经发布。据了解,石化行业作为碳排放大户,目前积极参与碳交易的企业还偏少,不少碳排放量比较大的行业如合成氨、现代煤化工等还在观望之中,对很快就要到来的强制性碳减排、碳交易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此,熊小平认为,石化企业应积极准备应对,今后一旦被纳入碳交易市场,要积极履约、参与市场交易。首先,要摸清家底,掌握过去几年企业碳排放的总体情况。其次,要积极参与交易,积累交易经验,学会管理风险。比如,年初的时候不确定分配到的配额是否够用,就要多买一些进行储备;如果有了新的投资项目,要考虑未来履约需要的碳交易数量,碳排放可能成为投资成本的一部分。最后,要建立企业碳管理部门。
另据了解,近期国内一些地方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动作频频,大有抢先机、占高地的意味。据北京环境交易所人士介绍,近期河北省承德市的6家水泥企业已全部纳入北京碳排放交易系统,标志着我国碳交易市场首次实现跨区域交易,朝着京津冀碳交易市场区域一体化迈出了一大步,也为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探索了经验。除了京津冀区域,上海、深圳等地也在加快碳金融市场建设,并且推出了多款碳金融产品,受到市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