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是指以油脂类原料,如废弃的动植物油脂(简称废弃油脂)、非食用草/木本油料等生产的交通运输用清洁可再生液体燃料,具有十六烷值低、无毒、低硫、可降解、无芳烃等特点,可直接替代或与化石柴油调合使用,有效改善低硫柴油润滑性,有利于降低柴油发动机尾气颗粒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硫化物等污染物排放。
目前,生物柴油国家质量标准有“柴油机燃料调和用生物柴油(BD100)”和“生物柴油调和燃料(B5)”两种。BD100为纯生物柴油,B5是由生物柴油和普通柴油调和而成,其中生物柴油(成分为脂肪酸甲酯)仅占2%—5%。
生物柴油现状
目前全国生物柴油生产厂家有50多家,总产能已经超过350万吨。据不完全统计,现产能超过10万吨的生物柴油企业有16家,最大规模为30万吨,山东省为生产企业数量最多的省份,其次为江苏、河北和广东。除了现有产能外,中国还有多项生物柴油项目正在建设,累计约为180万吨。但从产量上看,产能利用率仅在20%—25%。
国内生物柴油用在工业企业占比50%,20%用在农机和船用上,剩余30%用在交通行业。对比来看,2014年用于交通行业的柴油用量为1.25亿吨,占柴油总量的63%,而用于交通行业的生物柴油用量为30万吨,占比仅为0.2%。
2012年,我国对10个东盟国家加上智利、新加坡和巴基斯坦取消了生物柴油进口关税,2012年海关新增了两个税号,分别是27102000和38261000(前者指含有3%生物柴油的油类非原油提取,后者是指柴油里面掺入的生物柴油比例要占到30%以上),这两个税号均免征0.8元/升(约合940元/吨)的消费税。2013年上半年我国生物柴油月均进口量不到10万吨,下半年进口量月均高达36万吨,全年共计进口高达267万吨,进口国主要为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
2013年年底,我国海关明确对进口的灯用煤油、其他煤油、含有生物柴油的成品油(27102000)以及不符合柴油机燃料油调和用生物柴油(BD100)标准的生物柴油征收0.8元/升的消费税,此次政策调整使得B5进口利润大幅缩减,但并未影响BD100的贸易情况。2014年1—4月,我国BD100月均进口量为7.2万吨,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和上海地区。
生物柴油政策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下称《政策》),对生物柴油行业重大问题给予了规范,下面主要从原材料、行业准入、销售和使用等方面对政策进行解读。
在原料供应上,目前我国生物柴油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仍为餐饮废油回收企业。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我国食用油大部分依靠进口,不可能像欧美国家利用食用植物油如豆油、菜籽油进行生物柴油的生产。从长远看,我国北方黄连木、南方麻风树等野生资源量大,并且不占用耕地,未来作为生物柴油主要原料具有较大发展空间。此外,近来研究发现微藻含有大量的油脂类物质,随着工程微藻法的日益成熟,在沿海地区种植藻类作为原料也是未来生物柴油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行业准入上,《政策》对生物柴油企业从原料供应、生产工艺和经营资质进行了限制,主要是为了规范生物柴油行业的发展,生物柴油的品质也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从原料供应上,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明确油脂来源和数量,这样可以避免废弃油脂重新流入餐饮和食品加工领域。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这主要是我国生物柴油部分企业生产设备落后,由于原料和设备技术问题,质量多数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此外,《政策》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生产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达不到规定的生物柴油装置应予以淘汰。另外,在经营资质上,《政策》要求生物柴油调和企业应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具备必要的产品质量分析手段,建立严格的生物柴油及调和燃料储存、调配及运输制度,生物柴油调和燃料销售企业应具备成品油批发和/或零售经营资质。
同时,《政策》里也明确指出对生物柴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对生产原料中废弃油脂用量所占比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物柴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更有利于生物柴油的生产积极性。
在生物柴油使用上,我国并没有像其他国家有强制添加政策,但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推广使用生物柴油,鼓励公交、环卫等政府管理的车辆优先使用生物柴油调和燃料,生物柴油可以从局部地区、公共事业试行,后期可逐步进行推广。2010年,海南省在澄迈、临高两地加油站试销售B5生物柴油调和燃料中,2011年昆明在47辆公交车两条线路连续运行4个月的生物柴油,生物柴油按照10%的比例混配在石化柴油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总而言之,《政策》在生物柴油的销售和使用上给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但是如何从源头回收废弃油脂的使用、保证生物柴油的产品质量、生物柴油的销售和使用能够顺利实施,后期还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
表为中国生物柴油情况(单位:百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