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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15年非国营企业可进口燃料油1620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0  浏览次数:1232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显示,2015年燃料油非国

  近日,国家商务部发布的《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显示,2015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

  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规定,对一定数量的燃料油进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由符合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在年度进口允许量内进口。记者查阅历年数据发现,自2012年起,商务部公布的这一进口允许量总额已经四年没有变化。同时,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申请条件也已经多年未变。

  2010年和2011年的进口量允许量曾两次出现不同比例的上调,同时将企业申请进口的门槛降低。此后再无实质性调整。

  公告显示,申请条件仍然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或铁路专用线、拥有库容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储罐或油库所有权或使用权、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1.2亿元人民币等条件。

  同时,2015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仍然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符合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条件的企业根据实际进口需求申领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其可申领的起始数量根据2014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完成情况、许可证核销率设定。

  分析人士指出,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特别是国内炼厂成品油走量疲软及燃料油市场整体需求不景气影响,国内燃料油进口量也明显受限。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成品油以及5-7号燃料油进口量同比一路下滑。

  而最新公布的9月进口数据显示,2014年前9月,成品油以及5-7号燃料油分别累计进口2213万吨以及1339万吨,和去年同期相比,进口量均出现了27%左右的下滑。

  生意社的监测显示,9月初,我国燃料油市场出现回暖迹象但仍然乏力。该机构燃料油分析师认为,多家地炼均有开工计划,地炼开工率温和回升,市场需求量将显著增加,山东港口库存将不断下降,预计山东市场进口燃料油市场短期将不断回暖;但船燃市场短期或不会现“金九”迹象,船燃市场需求有待提高,加上近期船用气的冲击,市场或依旧低位盘整。

  而金银岛的数据显示,上周,山东沿海燃料油商业库存量继续下行,10月16日,青岛、龙口、莱州、日照港的总库存数量为110万吨,周度下跌6万吨。该机构分析师于晓认为,油品市场悲观氛围弥漫,国内燃油市场操作气氛受挫,地炼深加工需求降至冰点,多数玩家看空后市,交投谨慎心态增加,后续走势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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