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8日举行的2014年中国(北京)国际能源峰会暨第三届中国能源经济论坛上,多位专家认为,推动能源革命的要义,就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实行以产业链带动的能源产业市场化改革。
国家能源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在论坛上说,能源领域仍存在不少影响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做法,商品属性被弱化,改革需要继续深化。例如能源领域项目审批,社会呼吁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能源价格矛盾突出,定价模式依旧偏重于政府的价格部门决定,如煤电定价导致煤电矛盾、新能源的补贴和划指标模式限制产业发展,都需要进行探索。
上证报近日获悉,发改委、商务部有望很快下发原油进口许可证和配额,主要针对拥有海外原油开采资源民企。
此番原油进口权向民资开放过程颇费周折,据上证报记者了解,早在2013年底,原油进口权放开已有初步方案,划定相应的产能和油品质量标准,几家大型地炼均符合相关资质,然而主管部门内部意见不统一。2014年4月发改委新下发文件,要求原油进口资质要与企业压缩过剩产能相配套,因此名单重新调整。
电力领域的改革虽有“5号文”范例在前,却也因为发电企业、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意见不统一,在输配分离等关键环节反对声音尤大,目前仅在销售领域取得大用户直购电的共识,只能算市场化改革初级阶段。
因此,国务院研究室综合经济司副司长范必说,目前能源体制是多种体制亚型的复合,根本转变要实行全产业链市场化的改革,“过去单个行业、各条块之间的点式改革,点和点之间不太容易协调,”应过渡到链式改革,从产业链角度推进改革,即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一揽子改革方案。
对于下一步改革,他建议:第一,顶层设计全产业链改革,改革的目标是将能源领域不完全市场产业链改革为完全市场产业链。比如解决煤电矛盾,不单靠煤电联动,而是通过电煤并轨、铁路运力、电力体制改革来解决。解决气荒和石油供求矛盾问题,不是在交易环节解决,要从区块出让开始、勘探开发、管网独立、进出口权、流通体制、城市燃气方面进行改革。
第二,国企改革与行业改革相结合,比如电网、油气、核电企业。第三,改革政府的审批与监管制度,下一步应当下放大部分审批权限,放开竞争性业务,同时明确政府监管什么。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能源领域的改革需要与能源消费、经济增长相适应,如果步子过大、新体制失灵则得不偿失。“改革应该允许摸着石头过河,看准的就改,一时看不准的,允许再看看,改革是随着发展阶段与时俱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革命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