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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准入试行“国民待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9  浏览次数:1536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自6月17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自6月17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2004年10月9日发布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由全面核准改变为有限核准和普遍备案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准入管理上对外商投资探索试行“国民待遇”,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内容和程序进一步简化,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此外,《管理办法》还就政府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坚持依法行政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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