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列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80个示范项目名单,其中包括18个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项目、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项目。
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领域包括新蒙能源鄂尔多斯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内蒙古华星煤制气、新疆富蕴广汇喀木斯特煤制气、内蒙古伊泰煤炭间接液化、新疆庆华煤炭分质综合利用、广东惠州百万吨级乙烯扩建、福建古雷石化产业基地一期、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一期等8个项目(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领域包括西气东输三线中段工程、中石油深圳迭福北LNG调峰站、中石化天津LNG接收站等10个项目。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示范项目有一些已经向民资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原本由国企主导的项目,最需要注意的是如何保障投资民企的利益。这是贯穿民营资本运作的核心问题,也是提起民营资本的兴趣之所在,因为民营资本亏不起。但目前国内出台的相关保障措施还比较缺乏,希望政府能在推行措施的时候适度向民企倾斜,在制定价格时保障参与民企的利益,使其有底气与大国企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出台该政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