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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责令22家污染企业停产整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1571
核心提示: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22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企业,并跟踪督察。其中,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化工企业有3家,分别是包括闽侯
   福建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22家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企业,并跟踪督察。其中,存在大气污染问题的化工企业有3家,分别是包括闽侯县靓洁洗涤有限公司、漳州市新南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市友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保厅在通报中责令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的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相关环保手续。责令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的企业立即停产,依法立案处罚,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设施处理效果无法满足要求的企业,也要求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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